果然,乐馨儿眉头微皱,语气略微有些深沉的说:“法官大人,这些都是受害人的一面之词,这中间有很大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。
另外,既然受害人还能清晰的记得当时的情况,也从侧面说明,受害人当时的脑袋是清醒的,就算是四肢再无力,发出声音进行求救也是可以的。
还有,在受害人的所有证言中,没有任何我方当事人捂住了她嘴巴的事实。
再加上受害人自己都说了,有自愿跟我当事人发生关系的事实,这就说明,受害人当时极有可能是自愿跟我的当事人发生关系的。
此外,还有一点,公诉人提供的视频证据中,两个人在进酒店房间的路上,虽然受害人似乎晃晃悠悠的,但她的双手一直都是抓着我方当事人的胳膊。
还有,受害人在进电梯之前,对我方当事人的朋友大发雷霆,把他给赶走了,也就是说,并不是什么男人都可以靠近受害人的。
从我们的生活常识中,大家都应该明白这意味着什么,这意味着受害人对我方当事人存在这极大的好感,也就存在了受害人自愿跟我方当事人发生关系的前提。”
公诉人:“我反对,反对辩方律师把猜测当成了证据。”
乐馨儿:“这不是无端的猜测,而是基于事实证据的一种分析,我认为公诉方目前的所谓证据,不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,强行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!”
乐馨儿似乎是见无法对对方进行反戈一击,把沈佳琪和魏建军送进去踩缝纫机,就主动采取了守势。
先确保替李晓峰洗脱犯罪嫌疑,争取以对方证据不足的方式,打赢这场官司。
法治社会,一切都讲究证据,正义也好,邪恶也罢,都是依靠证据来体现的,没有证据,就没有正义和邪恶之分。
其实,这也算是社会的一种进步,因为从某个角度来看,在这个世界上,很可能并没有真正的正义和邪恶,只有彼此立场的不同,利益不同。
你侵犯了我的利益,你就是邪恶的,你是我的敌人;反之,你为我争取到了利益,你就是正义的,你就是我的朋友。
你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,那么,你就是十恶不赦的历史罪人;反之,你为大多数人争取到了利益,那么,你就是为国为民的大圣人,值得被人们铭记,千古流芳。
听了两个人的陈述,法官语气严肃的说:“反对无效,辩方律师的分析,跟本案确实有关。”
乐馨儿乘胜追击,继续说道:“从本案的所有证据,再加上我方当事人的事实陈述来看,受害人假装醉酒接近我的当事人。
等两个人进入房间以后,伙同证人魏建军,一起炮制了这件案子,是存在很大可能性的。
除了这个可能性以外,受害人跟我的当事人进入房间以后,自愿跟我的当事人发生了关系,然后又事后威胁我的当事人,威胁不成反悔报警,这也是存在很大可能性的。
本着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,我认为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,应该当庭释放!”
法官:“公诉人,你这边还有什么新证据,以及要补充的意见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