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的最后,梁知府亲自出场,摆出几箱白花花的银子,保证挖山的人都能拿到工钱,甚至冬季还会有棉衣补贴,引群民欢呼,热情高涨。
朱小彪和荆泽回了府衙,坐在院中的谢承泽正在烤鸽子,见二人回来,不禁竖起大拇指夸赞道,“咱们小朱大人,讲得真是太厉害了!”
“殿下说什么呢!”一声小朱大人,把朱小彪羞得脸躁红,“都是荆泽写的好,小的就是跟着念罢了。”
谢承泽一笑,在原书中,荆泽此人才华横溢、文采斐然,因为经历过太多苦难,他的文风中总是有一种向死而生的煽动感,能够轻易拨动看者的心情,感知和认同他所想要表达的情感。
在琼林宴上,他临死前所作的绝笔诗,影响了不少学子为其哀鸣不平,对原主的恶行口伐笔诛,气得原主火冒三丈,骂骂咧咧地要将天下学子杀尽。
所以谢承泽特意让荆泽按照自己的意思写了一篇情绪递进的“演讲稿”,让他给朱小彪翻译成大白话。
朱小彪胆大不怯场,加上从小耳濡目染,身上自带有一股无形令人服从的官风气质,又融合了纨绔公子的痞性和任性,反而很适合这种“反抗老天爷”的叛逆人设,让备受水旱之灾压迫的老百姓有了代入感和追随感,也想跟着一起反抗老天爷。
瞧那一声“去他妈的老天爷”,喊得多带劲儿?
要他说啊,朱小彪和荆泽合作,太特么适合搞传教传销了。
“不过殿下,我有个疑问。”朱小彪疑惑道,“愚公不是九十岁吗?故事里的他带着三个力气最大的儿孙去挖山,那他的儿子怎么也有七十多岁了,孙子也得五十余岁……这挖山也挖不动吧,干嘛不带着他的重孙子去挖呢?”
谢承泽顿时哈哈大笑起来,“那要是年轻人也去挖山,谁种地养家,又有谁家闺女愿意嫁过来?愚公的家里人见他岁数大了糊涂了,便顺着他的想法由他胡闹,他们只支持他去挖山,可没说支持年轻人也去挖山。所谓子子孙孙无穷尽也,不过是愚公的一种理想化想法罢了。”
朱小彪顿时张大了嘴巴。
有种信仰的男神人设崩塌的感觉。
“那咱们……”朱小彪不禁怀疑起益州百姓挖山成功的可能性。
“咱们可不一样,”谢承泽挑挑眉,用金丝扇敲了一下他的脑壳,“咱们给钱,还给粮,可不愁没姑娘愿意嫁呢!”
朱小彪摸摸脑袋,一想也对。
“殿下,荆泽也有一问。”荆泽这时也开口问道,“愚公之于神仙而言,如同蝼蚁可碾,山神为何会惧怕一个愚公挖山?是这个故事本身就有瑕疵,为了彰显愚公的精神才如此所写吗?”
“是啊!这又是怎么回事?”朱小彪立马看向谢承泽。
谢承泽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荆泽。
“故事只是故事,编写它的人,或许只是想要表达愚公的精神,但读它的人不同,理解到的意思便也不同,那么有没有瑕疵也因人而定。”他淡淡道,“愚公移山的精妙之处,远不止于一个简简单单的做事应不放弃,它所能表达的层次,一旦悟透了,甚至会引来杀头之祸。”
朱小彪顿时目瞪口呆,一个短短几百字的小故事罢了,竟然还会牵扯到杀头?
荆泽似乎还想问,被朱小彪连忙捂住嘴,“别问了别问了,脑袋要紧。”
荆泽只好不再问。
这时,谢承泽架子上的鸽子肉也烤好了,他递给朱小彪,一脸慈祥道,“来,给我们的大功臣吃!瞧瞧你来了益州后,瘦了多少了!”
朱小彪连忙摇头,“殿下!这怎么行——呜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