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雁不归公墓的传说,如今已经越演越烈。这使得主要靠旅游业经济,迅速发展壮大起来的耶路小镇,一度陷入低迷状态。
好在耶路小镇的旅游经济,在经过将近五年的最低谷时期之后,再次卷土重来,东山再起,迎来曙光。
眼下,耶路小镇的旅游业经济,经过九死一生的考验之后,更是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辉煌。
耶路小镇位于所在城市的边缘地带。依山傍水,风景秀丽,拥有着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。
如果没有关于“雁不归公墓”的传说,耶路小镇的旅游业经济会有条不紊的一路向前发展。不会遭遇低谷时期,当然也不会迎来后面的绝处逢生。
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。
因为关于“雁不归公墓”的恐怖传说,几年前,那些憧憬耶路小镇独特风景的游客,曾经一度不约而同的停住了惊恐的脚步。
几年后,也是因为关于“雁不归公墓”的那些传说,热爱旅游和探险的人们,终究拗不过自己心中的好奇心。不惜跋山涉水,再次前赴后继地奔着耶路小镇,更准确地说是奔着“雁不归公墓”而来。
雁不归公墓虽然是公墓,但是一百多年来,墓地里只埋葬着死于一百多年前的那一百个人。
传说雁不归公墓里埋葬的那一百个死人,如今俨然已经变成了厉鬼。他们把雁不归公墓当成了自己的家,并且不允许任何后来的死者埋葬在雁不归公墓里。
传说,大约二十年前,有一个未婚先孕的年轻女子在即将临盆的时候惨遭男友抛弃。
在那个时代,未婚先孕是一件极其丢脸的事情,加上又被男友抛弃。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不敢,也没脸求助自己昔日的亲朋好友。那个时候,打胎也已经来不及了。
估摸着孩子近几天就要出生了,为了掩人耳目,更为了自生自灭。年轻女子铤而走险,决定在雁不归公墓所在的那座山的一个山洞里暂时住了下来。
在山洞里住下来的当天午夜时分,于悲愤交加,神情恍惚之际,年轻女子生下了一个死·胎。随后,年轻的女子也昏死了过去。
年轻女子大约昏死了三天三夜,最后终于在生孩子导致的血泊里,和深入骨髓的疼痛下醒了过来。那个时候,年轻女子已经生无可恋,一心只想求死。
但是考虑到自己刚出生就夭折的孩子太过可怜,她不想让他曝尸荒野。
如果刚出生的孩子还活着的话,年轻女子没有信心能给她一个安身立命的小窝。但是现在孩子死了,她至少可以在一座还算体面的墓地里埋葬自己的孩子,让其死得安所。
而“雁不归公墓”,对年轻女子而言,就是理想的还算体面的墓地。
心里这样想着,年轻女子用尽全身的力气抱着怀着已经冰冷的婴儿,摇摇晃晃地在一座大山里攀爬了起来。
年轻女子的目的地很明确,就是位于大山半山腰的那座“雁不归公墓”。
很难想象,一个刚刚生过孩子,昏死了三天三夜滴水未尽,本身站起来都很困难的年轻女子,是如何一步步爬上路途艰险,陡峭不堪的雁不归公墓的。
最后也许是母爱的力量战胜了一切吧!有的流传版本说年轻女子在大山里攀爬了半天,有的流传版本说年轻女子在大山里攀爬了一天一夜……
总之到最后,年轻女子不仅成功抵达了雁不归公墓,还用自己软弱无力,瘦骨嶙峋的双手,硬生生在雁不归公墓里为自己死去的孩子挖了一个坟,亲手埋葬了他。
传说年轻女子本想和自己早夭的孩子一起长眠于雁不归公墓的。但是由于心中太过思念体弱多病的父母,年轻女子考虑再三,最终还是决定在自杀之前再见父母一面。
为了不让别人看见自己,年轻女子特意挑选在深夜里走进家门。眼看着从小长到大的那所无比熟悉的家已经近在眼前了,然而诡异的事情就在那一刻发生了。
那是什么?年轻女子以为自己看花了眼,于是站在门前使劲揉着自己的双眼。然而接下来每一次睁眼查看的结果都是一样:自己家大门上的门梁正中间愕然悬下来一截半米长的白色绳索。
白色绳索的一端紧紧地系在门梁上,另一端则死死地拴在一个人的脖子上。
惨白的月光下,白色绳索上的斑斑血迹让人触目惊心。那扇老旧的黄色木门上的几行血字,更是让人不忍卒读:
“胆敢随便把尸体葬在雁不归公墓,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?如果再有下次,就别怪我们对你那对病恹恹的父母不客气了!”
虽然是才匆匆见过一面就被自己亲手埋葬的人,但是毕竟是自己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,年轻女子一眼就认出了他。
于是年轻女子瞬间失声,欲哭无泪。从此以后,世界上多了一个会把任何人怀中抱着的婴儿当成自己的孩子,并且疯狂抢夺的疯女人。
传说雁不归公墓里有一条名叫“百家巷”的路,坟墓便是沿着百家巷这条路一字排开的。从百家巷一号,到百家巷一百号,每一个号都代表着一座相应的坟墓。就像小区里的住户一样,井然有序。
传说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,所有踏上百家巷这条路的人都会突然暴毙。
而百家巷又是雁不归公墓里唯一的一条路。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,从来没有人敢去雁不归公墓扫墓,或者探险的。除非那个人是想找死。
传说,雁不归公墓里埋葬着价值连城的宝贝。想要得此宝贝者,必须先得亲自写一首诗,并且在午夜时分将诗焚烧。
如果哪个人写得诗可以感动居住在雁不归公墓里的百鬼,那个人便能在焚烧诗后第二天一觉醒来的时候,得到埋葬在雁不归公墓里的宝贝。
雁不归公墓距离耶路小镇的中心将近有半个小时的车程,但是徐子枫只需要一根烟的功夫,就能从耶路小镇的镇中心,用双腿跑到雁不归公墓。而且脸不红,心不跳,气不喘。
据不完全统计,一根烟燃烧的时间是五到十分钟。而一个人要在五到十分钟里跑完半个小时的车程,按照常理说,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即便是人类历史上跑步最快耐力最好的运动员,也不可能靠着血肉之躯的双腿,跑得比一辆小汽车还快。
能做到这一点的绝对不是正常人,也不是纯粹的变·态。因为就算是变·态,在相同的时间里,也不可能用双腿跑赢一辆小汽车。更何况用双腿跑的使用的时间,还不如小汽车用时的三分之一。
“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,这不科学。”这应该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五个人的正常反应。另外半个人大概会直接弃权了,因为听蒙圈了。